2016年1月23日 星期六

認識荷蘭


荷蘭人口是台灣的3/4,
土地面積是台灣的5/4,
國民所得大約是台灣兩倍。

1/3的家庭沒有小孩
1/3的家庭是單親家庭
2/9的家庭有兩個小孩

50%的婦女在家中生小孩
產假有16周

結婚與同居的權利義務相同

65歲以上老人
每個月政府發兩萬兩千一百元(台幣)

到餐廳用餐很悠閒,
一桌一個晚上通常只做一個桌次的生意,不趕時間(當然也不趕客人)
用餐堅守"各付各的(go dutch)"的原則

送禮一定附發票,不是要讓你知道花多少錢,是讓你不滿意可以去更換,或方便維修

在荷蘭買房子貸款可以貸120%,
因為裝璜也要花錢

發生車禍,通常雙方車主下來握個手就走了,因為吵架不能解決問題,保險公司會處理

荷蘭女王的公務車是福特,私家車是富豪,不浪費公帑
荷蘭主流媒體有不成文規定,不報醜聞...

地方報不用錢
大學畢業的人都可以得到一份免費週報(intermediair),
每年填一次問卷就可以一直看,
這份報紙份量跟雜誌差不多,內容精彩,水準很高,是靠廣告收入維持的

工作者不論年資都有23天的年假,

六月份會發度假費一個月,因為怕員工沒錢度假會影響工作情緒

很喜歡旅遊,平均每天有三百萬人出遊(2001年時全國才1600萬人)

無法承受工作壓力也算公傷,許多人(將近一百萬)因此在家休養

荷蘭人相當幽默,從小學低年級開始,在學校就要輪流講笑話

荷蘭人基本上不加班,該度假就度假,

商店早上10點開門,下午六點關門,
只在八個小時工作時間內工作,經濟力還是排在世界的前端

荷蘭人不相信權威,彼此以平輩相處,
老闆也是直呼其名

荷蘭人少有貪污,因為沒有人送賄
荷蘭人會四種語言很普遍
九成的荷蘭人覺得自己很幸福,
八成六覺得自己很健康(這才是政府的目標嘛!)


PS:他奶奶的!鄭成功幹嘛要趕走荷蘭人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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