肺炎父吐血亡 女兒控24hr看護疏於照護
肺炎父吐血亡 女兒控24hr看護疏於照護
台南一位林小姐76歲的父親,3月28日因為肺炎住進台南署立醫院,當天向醫院合作業者以每日1千元請來24小時看護,沒想到31日凌晨接近5點,父親竟是被醫院護理師巡房時,發現幾乎沒有生命徵象,最後急救無效死亡,林小姐質疑,24小時看護在這之前為何不在父親身邊,加上父親雙手被綑綁也失去自救機會,但對方反駁,看護因為是一對多,加上每2個小時才翻身一次,自然不會全天候陪在病塌旁,自認沒有過失。
林小姐:「這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(爸爸)。」
林小姐見到76老父親的最後一面,竟是在醫院病榻下,林小姐說父親在3月28日肺炎住院,自己為父親向醫院合作的看護中心,以一天1千元的費用請了24小時看護,明明是白紙黑字寫明是24小時,但父親在31日凌晨4點55分,被護理師發現無氣血反應時,看護根本不在父親身邊。
林小姐:「今天造成他死亡是妳造成。」
看護中心主任:「不是我造成的,醫生證明都寫得很清楚。」
林小姐認為要不是看護疏於照顧,父親可能還有一絲活命希望,向看護中心主任抗議,但對方堅持林老先生是自然死亡,看護不用負責,但林小姐質疑護理師的巡房記錄中,凌晨3點到4點55分之間,將近2個小時,看護到底人在哪?
林小姐:「3點到5點的時候妳們人在哪裡?」
李姓看護:「我在4樓。」
林小姐:「問題是我請妳們當看護,妳竟然沒有在那邊,照理說妳一對多,可是妳也是24小時。」
對方以一對多為由,表示無暇是時刻照護,讓林小姐無法接受,加上父親生前雙手被捆綁,也導致臨終前無法按鈴自救。
林小姐:「雙手被約束,所以他自己沒辦法去按(鈴)啊。」
求證看護業者,業者強調看護1對6到8位病患都合法,而且本來就是規定2小時才翻身一次,也不可能全天候陪在床塌,但這說法林小姐不能接受,已經對看護中心主管以及2名看護提出業務過失致死告訴,讓法院來釐清父親之死,誰該負責。
圖/TV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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